5月16日,第七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。大会表彰了200名“全国自强模范”,200个“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”和60名“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”,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获得“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。
近年来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市残联、市中级法院、市检察院、市公安局、市司法局五部门联合建立了残疾人司法保护工作协作机制,坚持每年召开1-2次联席会议,切实解决残疾人司法保护中的重大问题。五部门积极行动,先后组建了“酒城绿盾”助残公益律师志愿服务队、“泸法麒麟·司法助残”志愿服务队等司法助残队伍,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法律宣传、法律咨询、司法救助等服务,1+N(一个协作机制+N个司法助残行动)的司法保护体系正逐步形成。 这次受表彰的纳溪区江宁人民法庭,作为全国首个涉残案件专业审判法庭,创新构建“归口审理+零障碍服务+全流程保障”司法助残模式。一是开展专业化审判。纳溪区法院将江宁人民法庭设为涉残案件专业审判法庭,统一归口办理全区涉残疾人刑事、民商和行政案件,精选具备丰富审判经验和心理学知识的干警组成专门审判团队,近五年办理涉残案件2156件,案件平均办理周期25天。二是加强无障碍服务。改建了无障碍通道、无障碍洗手间,加装了无障碍升降梯、轮椅坡道,配备了呼救警报器、手写板、盲杖、助听器、轮椅等辅助器具,并针对不同类别的残疾人分别提供了盲文、语音、大字、同步字幕等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,惠及残疾人3000余人次。三是实施精准化救助。联动执结涉残案件236件,执行到位1260万元,创新“司法救助+就业帮扶”机制帮助102名残疾人就业。四是推进创新性示范。首创盲文版诉讼指南、涉残案件归口审理、权益代表人制度等多项机制,填补残疾人司法服务空白。司法助残工作经验被《四川新闻网》《澎湃新闻》等媒体报道10余次,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。